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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公告衡量數位經濟報告,檢討數位經濟之影響並提出建議
類  別 其他關聯議題
區  域 國際組織
年  度 107
作  者
組織機構名稱與網址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http://www.imf.org/external/index.htm

發佈日期 2018-06-28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於2018年2月28日公告衡量數位經濟報告(Measuring the Digital Economy),係在評估數位經濟對當代社會的影響,並檢討現行法體系、法規範與組織無法確實呈現數位經濟的貢獻。此外,平均物價指數(GDP)因缺乏具數位經濟特質的產品和服務的類別,致使與GDP相關之數據統計欠缺真實性。

首先,該報告指出,以往對於數位經濟的想像多集中在網路平臺上的服務和交易,但事實上數位經濟的範圍應更為廣泛,甚至包含任何使用數位資訊的活動都應列為數位經濟的範疇。接著,該報告檢討GDP與福利制度的關聯,並說明數位經濟中的數位服務所帶來的「附帶」福利不應被忽略,如網路使用者於網路上自願參與的活動所帶來的附加價值。以電子商務而論,物價指數的計算往往都忽略網路零售業之標價,共享經濟中服務提供者對消費者所產生的價值亦。該報告以Airbnb為例,指出共享住宿對於觀光產業之提升、房地產市場之影響,以及稅賦的收入等多未有完善的追蹤與紀錄,共享交通如Uber亦使勞動市場不再透明。又,該報告指出數位經濟所帶來的全球化經濟已超越地理位置的限制,GDP以國家領土作為基準的計算方式應被審慎檢討。

綜上所述,因應數位經濟,該報告認為國際間應加強檢討並定期更新與數位經濟相關之定義、類別與技術機制,並透過國際協定達成一致。國家級的統計機關應被授權獲得更多數位資訊的資源與管道,以加強數位資訊之應用。此外,GDP應透過法制或政策數位化,並免無法有效呈現數位經濟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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