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社會大眾對於企業的期待,已不僅止於追逐獲利,而是期望公司應善盡社會責任,並藉由商業手段,解決現今社會所面臨的食安、弱勢族群照護等問題。 然而,現行公司法是否容許社會使命型公司(兼益公司)之設立,甚或提供公司運作的基本框架,以鼓勵其發展並與國際趨勢接軌?均值得探究。歡迎大家至https://vtaiwan.tw/social-enterprise/in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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