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新訂實驗條例,期為建置適當機制及法規環境,鼓勵各界積極投入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除為推行創新政策所必須,亦為外界所殷切期盼。為使立法效益儘早實現,並儘速解決目前無人載具在開放、公共環境測試時無法可管之實務狀況,爰縮短公告期間,公告14日,歡迎大家踴躍參與並分享您的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