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化革命將人類行為、活動、身分、地點等原本無法即時記錄與追蹤的活動資訊,透過數位化轉譯成可紀錄、追蹤的數位符號。現代人善用數位化之型式,已由傳統面對面直接互動、交易,轉變為間接、可多方互動、交易的網絡聯繫方式,此種網絡式互動、交易催生出「平台經濟」(Platform Economy)新興商業交易模式。
平台經濟已為全球商業發展主要趨勢,透過網際網路提供民眾、消費者各種實體產品或服務,其中並包含透過網路平台提供醫療及心理諮商等專業服務之平台業者。例如,美國早自90年代便發展出透過網路平台提供醫療及心理諮商服務之商業模式。再觀察法制規範環境與我國相似的日本,近年醫療法規解釋函令將醫療行為施行要件逐步放寬,陸續出現各種提供醫療及心理諮商專業服務的網路平台,迅速搭上平台經濟商業模式的國際浪潮。反觀我國,由於現行法律對於醫療及心理諮商專業服務的相關規範,皆係本於醫師及心理師係以與病人面對面互動模式,因此我國法律對於醫療及心理諮商即設有相對嚴謹之執業地點、執業方式之規範限制。再者,網路平台經濟模式興起衍生現行法制解釋必要,須重新思考開放兩類專業服務以網路平台提供服務之可行性。
為了解現行法制是否可配合適用即有重新思考、檢視之必要,提供醫療及心理諮商業者可持續發展、創新突破之產業環境,並調適相關法規範,以解決法規適用爭議,10月26日晚間7點將召開線上諮詢會議,邀請專家和實務工作者共同討論醫師、心理師透過網路平台提供專業服務之重要議題,歡迎有興趣的網友隨時加入討論,請各位夥伴千萬不要錯過!
世博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報告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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